年度考核评优方案

时间:2024-05-28 22:08:13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范文(精选6篇)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度考核评优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范文(精选6篇)1

一、考核“优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工作勤恳踏实。

2、钻研业务,教学效果较好。

3、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4、原则上当年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1、教育局下达学校名额:“优秀”20人,“嘉奖”和“记功”共计13人。

2、本校各组分配名额: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劳计、化生、政史地、音体美、行政、后勤九大组,各组优秀推荐名额和实际名额见下表:

三、考核推荐办法:

1、各组按推荐名额组内推荐:25分(附上票数)

2、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全体教职工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25分

3、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行政组由校长、书记、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推荐):25分

4、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若遇推荐考核小组成员自身时采取当事人回避原则):25分

根据以上四次推荐得分累计从高到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遇同分情况,则优先向班主任、满工作量、热心公益活动、评职称人员倾斜。

四、有下列情形者,“优秀”一票否决

因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或其它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组内推荐操作要求:

(1)述职发言。

(2)无记名投票。

(3)公开唱票。

六、“嘉奖”、“记功”按上级规定的要求进行。

20xx、20xx、20xx年已获得“三等功”的教职工不再推荐年度考核“优秀”。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范文(精选6篇)2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此处隐藏5537个字……>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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