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销售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石材销售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石材销售合同1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为甲方装璜工程需求供应石材签订以下条款:
二、供货时间:20年月日至月日止完毕。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基础:板材质量同国标,线条流畅,磨边部分光泽度接近或同板面,石材系天然产物,色彩及花纹难绝一致,但须基本一致。
四、交货地点、方式:送货到,甲方负责卸车和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第三款要求验收,货到现场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清点并签字,以此为结算依据。如有异议及时提出,以便纠正,确保工程优良,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付订金万元,定金在最后的货款中扣除。开始供货,按实到工地数量总金额付90%。(如工程款不能如期到位,造成工程延误,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货款必须采用现金,或转账支付。
3、供方不承担税金。
4、板材厚度误差正负2mm。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石材销售合同2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1、花岗岩类按国家颁布的C204—和GB18601—标准执行;大理石类按C202—和C79—标准执行。
2、货到现场3天内,乙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二、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负担
1、如乙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按情况收取相应包装费用。
2、到建筑工地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和交货地点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货款定金,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发货,货到后乙方支付30%的货款,货到第2个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结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乙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的违约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日仍未能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甲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要求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3甲方:
乙方:
就乙方销售甲方石材产品合作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独立销售甲方生产的全系列石材产品,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单价(见产品销售单价表)给乙方销售,乙方在该单价基础上可自行决定销售价格,销售差额部份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该部份利润支付给乙方,如客户采用分期付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按该货款利润比例支付给乙方。
2、乙方因开拓业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可以自行聘请其他人员对外销售,均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宣传及销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以下标准:石英含量达到93%以上,同一批货之间的色差误差不明显,一级产品(达到以上两个标准且不存在人工修复的石英石板)与二级产品(不能达到一级产品标准的其他产品)不得混在一起销售。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退货等损失由甲方负责,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客户承诺最长付款期为__天,超过该期限应经甲方同意。在付款期内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签订超过本条约定付款期的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开拓的客户资源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与乙方客户自行签订合同销售产品,否则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
8、
9、产品销售单价见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同等 ……此处隐藏9222个字……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销售合同13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_和GB/T18601—20_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_和JC/T79—20_标准执行。
2、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每次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新恒基大厦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15 %计¥146250。00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