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销售的合同

时间:2024-06-14 22:08:14
楼盘销售的合同

楼盘销售的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楼盘销售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楼盘销售的合同1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

二、委托人授权

_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其他: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盘销售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为实现甲方项目房屋又好又快销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信用双赢原则,经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一致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常州省文昌市的"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万㎡,可销售面积约__________万㎡(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甲方通知乙方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负责该项目在代理指定区域(非独家)的市场营销推广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以商定续签,续签以双方书面合同为准。

第三条代理佣金计算办法和计提标准

1、代理销售佣金

代理期内双方以乙方所销售的成交房屋套数为准,按照累计套数,采用分段计算佣金的办法。如下:

乙方累计销售成交15套(含15套)按实际销售房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 %)计提。累计销售15套以上,其超过15套以上的部分,按实际销售房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 %)计提。除本合同和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以外,佣金中包含了人工、宣传、推广活动、联络看房等全部费用包干。

2、乙方自甲方项目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累计销售套数不足15套,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已经销售房屋的佣金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约定,对于乙方介绍推荐的成交客户,甲方同意承担成交客户(按一户一人计)来常州购房报销机票费用:人民币贰仟元整(1900元整)。在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从购房人应交房款内减除。

4、甲方楼盘房屋是经装修后出售的,则本合同所指的"销售房款总额"只指房款,不包含装修费。即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所约定,确定销售结佣部分只为房款总额,不含装修费。

第四条代理佣金支付

1、双方按佣金计提办法和计提标准,于每月15日前在甲方结算代理佣金一次。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与甲方销售部核对套数、销售房款金额,并计算出应提佣金,经甲方核对、签字认可,双方审核无误后,支付上一个月的代理佣金。收取佣金乙方应当出具合法正式发票。

2、费用结算条件和依据: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购房人与甲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足额交纳了首期房款,且购房人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与银行签订了按揭合同。

2.2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95%的购房款。

2.3如乙方介绍成交的购房人退房,乙方代理佣金应不予计提。甲方可以直接在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如已经结算完毕全部代理佣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该购房人已经退房通知的七日内将已提代理佣金退还甲方,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房源和价格

1、乙方代理销售的 ……此处隐藏5867个字……>

第二条委托内容及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建设于本协议第一条列明项目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全案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业务。

2、自本协议签订日至销售率达到项目总房源总量的90%。每次推盘前由甲乙双方确定当期销售任务。

第三条代理底价

委托代理的详细房源及分户底价表以附件为准,对外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底价另行确定。

第四条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费

1、乙方营销策划服务费按照月费收取,费用为_______万元/月

2、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服务费2万元(诚意金),整。(此费用在乙方首月营销策划服务费中扣除)。

3、营销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开盘前甲乙双方确定销售均价,并按该均价制定分户销售价,按该价格售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乙方按销售总款的2%提取。如在实际销售中乙方在开盘后2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3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2.5 %提取;4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5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3%提取;6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7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3.5 %提取;8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9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提取;

4、营销代理服务费的付款办法:

1)甲方在乙方每个工作月后的日内支付乙方上月营销策划服务月费。

2)乙方按该项目销售总款的固定比例(第四条第3小条所列营销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计提。甲乙双方同意凡收取首期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视为该套房屋完成销售,并按实际到款额结算营销代理服务费。

3)甲方应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营销代理服务费。

4)若因甲方关系或团购等原因,致使成交价格低于附件中销售价格,则乙方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总款的2 %提取;

5)自该项目正式开盘销售至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每月7日前支付乙方上月营销代理费。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一)、乙方

1、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为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完成营销企划工作。

2、配合甲方与各设计部门进行沟通,从市场经营的角度提出各项产品设计方面的有关建议。

3、负责销售管理及客户网络管理工作,按计划完成该项目的销售目标。

4、按策划案要求,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完成开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经甲方审定、确认后予以实施。

5、提供各类创作项工作,包括电视、电台广告创意、各类宣传物料、平面广告的文案及设计(项目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报纸杂志广告等)和软性文章的编写工作,及时报甲方审查。

6、负责项目房源控制与购房人洽谈、封房、定金收取(定金由甲方指定财务人员收取),并与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催交房款。

7、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制定和调整推广策略、促销策略、销售策略。

8、组建项目小组操作该项目,并负责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佣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9、合作期间,除做好项目的营销策划,应尽量协助甲方地产品牌的塑造与提升。

10、根据甲方确定的销售说辞一致对外,不随便给客户承诺。

11、乙方派驻人员应维护甲方形象及利益。

(二)、甲方

1、甲方向乙方书面提供该项目的有关证件、真实准确的文字、图片、数据等资料。

2、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户型图,保证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并且无任何法律纠纷。

3、甲方保证按图施工,按期按质完成本案建筑工程。户型、配套、用材等需要变更时,甲方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造成的后果。

4、提供已装修完毕的售楼部一处,提供销售现场空调、电视、音响、沙盘、谈判桌椅等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承担售楼处内发生的水、电、电话、上网费。

5、授权专人负责与乙方的沟通、协调、交接、确认并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放款等工作。

6、委派财务专业人员和银行按揭专员配合乙方工作,并负责所有合同、协议审核盖章、相关款项的收取、办理按揭贷款等事项。

7、根据本合同之第四条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服务费。

8、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以上责任,委托日期的起算日期顺延。

(三)、以下服务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并支付费用。

1.各类物料(印刷品、喷绘等)的制作与印刷;

2.媒体广告实施及代理发布;

3.电视广告、电台广告、网络广告等项目的制作部分;

4.沙盘制作、样板间装修、CAD效果图(含高精确度带家私户型图)的绘制;

5、消费者及目标客户群调研、座谈、礼品等支出;

6、聘用的售楼处保洁、发宣传单、直销人员的工资及提成等费用。

7、第三地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用、住宿费用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服务费,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逾期两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所欠营销代理服务费。

2、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5日内付清已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营销代理服务费,只签订认购书客户,按乙方应得营销代理服务费的70%支付。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代理销售,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而且已卖出的所有商品房,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比例提取营销代理服务费。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合同到期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做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合作期内,一方拟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签定地为_______市_______县。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约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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